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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

发布日期:2016-03-11 浏览量:

1、3月11日-3月18日各学院上报南京师范大学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申报计划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须加盖学院公章,考试地点请提前在教室管理系统上借好,并注明是转专业考试。

2、3月24日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条件、考核方式和时间地点。

3、3月25日-3月30日,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连同100元考试报名费,送交本学院。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超过该截至时间后学生不得补报及更改填报专业。

4、4月1日之前学院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汇总学生转专业信息并将汇总表上报务处教务管理科。汇总表中的专业名称也必须使用附表中的规范名称。

(汇总结果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须由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4月7日前教务处将审核后的相关信息转发到接收学院。

6、4月8日晚上6:00举行英语水平测试。

4月11日-4月17日期间为各学院选拔考试时间,各学院务必通知转专业的学生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

7、4月22日前,各学院将欲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填入汇总表报教务处,成绩均以百分制填报。

(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须由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院对拟接受的学生可在备注栏内注明,最终录取结果以加权总分排名决定。

8、5月中旬教务处在菁林园网站公布拟转专业结果,各接受学院上报拟转入学生的分班情况,并安排转专业学生的选课工作。

9、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写出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家长签字认可,并由接收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放弃。

公示期后,学生一律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教务处

20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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