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南京师范大学高级家庭教育讲师认证培训项目由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与家庭教育专业培训网联合举办,依托心理学院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家庭教育实训经验,从润心的视角推进家庭教育指导高端人才培养工作。项目着眼于当前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存在的专业知识不系统、授课能力不足的现状,以家庭教育讲师“从事家庭教育知识传授”的角色定位(人社部于2022年6月14日向社会公示18个新职业信息中,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定义为:从事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组织等的人员),通过系统培训提升讲师“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即面向群体的授课能力。旨在《家促法》实施的大背景下,为社会培养有情怀,有能力,务实、专业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播人才,助力家庭教育行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成果
(一)每个学员完成一场高质量的家庭教育讲座
每个学员以完成一场家庭教育讲座为驱动任务,通过构建系统知识体系、寻找个人优势(兴趣)、结合区域课程架构、学习讲课七大技能、开展线上实训、实施多维考核等多个环节,最终生成培训成果,全面提升讲师的群体指导能力。
(二)区域生成一套区本家教课程
一般为区域教育部门专项委托,通过对学员进行学段分组,由专家指导进行区域课程体系构建,实现学段核心课程全覆盖,构建区域课程体系。
(三)区域打造一支家教核心团队
通过“每人一门课、区域一套课”的实训,打造出一支理念科学、专业过硬、方法系统、课程规范、具备自主生成更多优质课程能力的核心队伍。
三、培训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尤其适合对现有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或授课规范化培训。)
*暑假班和寒假班均为专项委托班,欢迎相关部门组织团报。有意向参加学习的团队或个人可联系客服老师,我们将根据情况组织联合专班或适量安排插班学习。
四、招生班额
班额不低于50人。
五、培训时间
【暑假班】第一期7月1号-7月7号
第二期8月18号-8月24号
【寒假班】2月7号-2月13号
*以上时间均为第一阶段的时间安排,可结合委托方需求适当调整。第二、三阶段根据专班情况另行确定。
六、培训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专班可安排在当地教学,由委托方提供培训场地,承担专家和助教往返交通食宿费用。可省去学员集中培训期间交通食宿安排。
七、培训流程及阶段目标

八、培训内容
【第一阶段】 集中培训
天数 | 主题维度 | 家长目标 | 讲师成长目标 |
1 | 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 | 观念唤醒 | 1.了解家庭教育讲师的主要工作目标、职责与范围; 2.正确理解并学会分解家庭教育相关法律与政策; 3.掌握家庭教育讲师“政策分解”的技能。 |
2 | 家长角色与家教责任 | 观念唤醒 | 1.掌握家长的多维角色,以及作为教育者角色的职责与定位; 2.掌握不同类型的家长(父母、祖辈以及其他监护人)的教育角色与教育责任; 3.掌握家庭教育讲师“观念辨析”的技能。 |
3 |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 知识普及 | 1.了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与区别; 2.正确理解儿童成长的家校社各自的影响因素,能科学进行分析; 3.掌握家庭教育讲座“整体架构”的技能。 |
4 | 家庭环境与儿童发展 | 知识普及 | 1.掌握家庭环境与生活节奏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2.能够指导家长学会布置家庭环境,制定家庭生活规划; 3.掌握家庭教育讲座“多维导入”的技能 |
5 | 家庭关系与儿童发展 | 知识普及 | 1.掌握家庭成员关系(夫妻关系、隔代关系)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2.能够面向祖辈或父母讲解家庭关系(家风)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3.掌握家庭教育讲座中引用分析“科学报告”的技能。 |
6 | 亲子互动与儿童发展 | 知识普及 | 1.掌握亲子互动(沟通)对儿童发展的影响; 2.能够掌握不同亲子互动类型的基本知识; 3.掌握家庭教育讲座中“匹配案例”的技能。 |
7 | 家校合作与儿童发展 | 知识普及 | 1.掌握家校合作对儿童发展和学校发展的价值与意义; 2.学会指导家长如何与学校合作的方式方法; 3.掌握家庭教育讲座中“方法指导”的技能。 |
【第二阶段】 实训内容
实训期间完成学习打卡,根据作业要求提交讲课视频,由助教一对一点评。
【第三阶段】 集中考核
按要求提交讲座文案、说课视频,并完成即兴演讲考核(一般安排在南师大,为期1-2天)或现场考核(在当地开展,为期1天,形式为集中考核启动仪式和专家巡考,需委托方承担考核专家和助教的交通食宿费用,每位学员的全程现场授课视频由学员自行录制并上传平台,由南师大专家线上审核评价)。
九、领衔及伴学专家
殷 飞,教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心理学会家庭教育心理专委会主任,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常务副校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十、特邀专家
周 红,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首批认证督导师。
陈庆荣,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心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青年人才,江苏省“333 工程”高层次人才,江苏社科英才,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傅 宏,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首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督导师;国内知名的青少年发展与心理咨询专家。
邓 铸,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现任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长,澳门城市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安媛媛,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临床与健康心理学副所长。
夏春娣,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江苏省心理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生行业导师。
季秀珍,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南京师范大学“文化大讲堂”特别主讲人。
*专家排名不分先后,不同班次的授课专家可能略有不同,以实际安排为准。
十一、培训证书
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南京师范大学培训中心颁发“高级家庭教育讲师认证培训结业证书”(含学时证明)。

△证书模板
十二、培训费用
6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考核认证费等,由收款单位开具“培训费”纸质发票(开班时领取)。学员交通、食宿自理,按规定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开户行:工行宁海路支行
账 号:4301011419001081051
十三、项目案例

△2023年暑假班(无锡梁溪专班)

△2024年寒假班(无锡梁溪专班)

△2024年暑假班(上海青浦专班)

△2024年寒假班(无锡滨湖专班)

△2023年暑假班课程成果

△2024年寒假班课程成果
十四、报名时间
(1)暑假班报名截止日期
第一期2025年4月30日
第二期2025年5月31日
(2)寒假班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十五、报名方式
扫码提交报名信息

*个人报名请提交报名信息,团体报名请电话联系王老师(181-3608-2397)。
十六、客服微信

咨询电话:025-83598669(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社会服务中心)
团体报名:181-3608-2397 (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