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儿童统筹医疗仍按《南京师范大学教职工未成年子女医疗管理办法》执行,实行“男单女双”轮流负担。为了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的管理,同时便于教职工子女的就诊和报销,凡有子女未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符合办理2021年儿童统筹医疗的双职工和男职工,来校医院办理儿童医疗卡。
一、办理须知:
1、已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初次办理儿童医疗卡需带本人校医院病历本、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儿童一寸照片一张。
2、已办理儿童医疗卡的教职工需带本人校医院病历本、独生子女证原件(无独生子女证者需缴纳120元统筹医疗费)和原儿童医疗卡,进行核证。
3、凡生育二孩的教职工需带本人校医院病历本、户口本、儿童一寸照片各一张、每个孩子缴纳120元统筹医疗费。
4、2016年以前生育双胞胎的教职工需带本人校医院病历本、户口本,儿童一寸照片各一张共缴纳120元统筹医疗费。
5、未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需带本人校医院病历本、户口本,儿童一寸照片一张缴纳120元统筹医疗费。
6、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均需缴纳120元统筹医疗费。
二、具体时间及地点:(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校区 |
时间 |
地点 |
随园校区 |
12月17、18日 |
校医院二楼化验室 |
仙林校区 |
12月21、22、23、24日 |
校医院三楼会计室 |
三、联系方式
电话:83598872 联系人:高桂红
备注:
1、2021年1月1日起,凭新办理的或核准的儿童医疗卡就诊报销。
2、儿童未登记户口的需带儿童出生证。
3、独生子女证持证人需男职工本人。
校医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