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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量:


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导师

可用计划

参加考核人数

备注

040200心理学

安媛媛、陈陈、陈庆荣、皋伟、高传吉、郭永玉、何吉波、胡传鹏、刘昌、刘国雄、刘长江、汪凤炎、王昊、钟元(按姓氏拼音排序)

8

31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陈庆荣

1

2


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

安媛媛、陈陈、陈庆荣、皋伟、高传吉、郭永玉、何吉波、胡传鹏、刘昌、刘国雄、刘长江、汪凤炎、王昊、张戌凡、钟元(按姓氏拼音排序)

19

57


三、考生报到、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1.时间:2026年3月2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地点南师大随园校区心理学院大楼311办公室

3.提交材料:考生至学院报到、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材料清单请查看我校研招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https://yjszs.njnu.edu.cn/info/1092/17142.htm

四、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 组织

学院相关学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 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

口头报告:考生需准备20分钟PPT介绍,概述自己的知识背景、研究经历、代表性科研成果、行业实践成果(专博)等;

考核小组提问: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

③外语(英语)能力测试。

五、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拟定于321-23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在考生钉钉群里通知。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心理学院312

注:专业基础及外国语考核要求及准考证打印请查看我校研招网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六、录取

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和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https://xlxy.njnu.edu.cn/info/1161/98631.htm相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936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招办311室

八、其它

1.本方案由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心理学院

2026年3月4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邮编:210097

办公电话:0258359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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