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通知 > 正文

3.8前【转】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2 浏览量:

各位老师: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原通知链接https://kjc.njnu.edu.cn/info/1078/12933.htm),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注意时间节点,务必下载最新版任务书填写(特别是青年和面上项目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变化)。于2026年3月9日中午前,需集中收集中请人最终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管理科(厚生楼636办公室)。同时报送学院部门盖章的纸质版申报函清单(电子版申报函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科研院),学校将统一组织形式审查。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taolinjin@126.com。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6年01月22日 14: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详见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4078/nrjj2026.html、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认真阅读系统中各类别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正文部分请务必使用系统中下载的最新的正文模板撰写并上传。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申请开户,由各学院审核后建立账号。开设系统账户时,请各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学院负有审核责任。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2. 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 类),但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3.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规范填写个人简历。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4.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注意:切勿使用2025年度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6.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我校伦理审查的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8.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当如实标注本人署名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9.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项目预算。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预算说明书请务必使用系统中下载的最新的预算说明书模板撰写并上传。2026年,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10. 2026年,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1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里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12.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3. 2026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只需要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四、科研诚信要求

1.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 年至今教授”,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2.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五、校内申请时间节点

根据校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1. 2026年3月4日之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在信息系统内正式提交项目申请书(正式提交前,请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申请书进行内部自查(形式审查),有问题的及时退修);

2.2026年3月9日中午前,各学院部门集中收集中请人最终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管理科(厚生楼636办公室)。同时报送学院部门盖章的纸质版申报函清单(电子版申报函发送jck@njnu.edu.cn),学校将统一组织形式审查;

3.后续时间安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姚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5-85891182

地 址:仙林校区厚生楼648室

邮 箱:jck@njn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22日

•附件【附件2.申请人和参与人添加流程图解.pdf】

•附件【附件4.外单位人员依托申报协议模板.doc】

•附件【附件1. 国家自然基金2026年申请规定.pdf】

•附件【附件5.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6.2026年度国自然基金学院申报函附清单.xlsx】

•附件【附件3.如何填报项目申报书-2026.pdf】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邮编:210097

办公电话:02583598662

Copyright © 南京师范大学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07121号-4